2023.02.17
基金会小知识:如何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者:腾讯网 浏览次数:2927

      公益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其宗旨是:通过自愿联合、平等协商的方式,将社会上可自由支配的、对公益事业有重大影响且不会造成财政收入损失的捐赠收入或捐赠财产,通过合理成本分摊,帮助社会上有需要的个人或者团体解决生存问题或解决公益问题,为公众提供方便而自愿接受或者获得的公益性捐赠资助。公益基金会是一种非公募基金会。对公益基金会来说,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业务时,主要面临以下问题:首先是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准入要求。

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获取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人或其代理人应当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未经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只能在经批准设立或变更登记后,依法向社会公众进行捐赠。《公益事业捐赠法》还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有关组织捐赠支出的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指导和支持。另外,对公益事业进行资助不需要符合上述条件,但是应当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登记。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捐赠财产用于非公益性事业”中“公益事业”“社会福利”中规定“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条件的慈善组织”的规定,不得将捐赠收入用于非公益性事业中。对非公募基金会而言,取得公益基金会准予资格的前提下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业务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准予扣减“捐赠收入”扣除情况作为税收优惠或免税政策一定之规。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设立标准要求。

对非营利性公益基金会来说,主要是设立标准、运行管理和运行绩效等。具体标准可以参考《民政部关于认定公益基金会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关于印发〈公益基金会认定办法〉》。

3、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要满足的条件、资格申请材料要求以及年度申报程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78号)规定,公益基金会可以享受以下政策:a)《公益慈善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规定,对于捐赠用于公益慈善事业取得的现金与实物,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例为20%。b)公益慈善组织用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例为50%。c)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例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选择享受优惠政策或不予享受优惠政策。d)对未按照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发生收入损失、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以及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或被依法撤销登记等情形不符合条件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企业可不予享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政策。